我最近的博客帖子采用道德规范刺激了一些有趣的回应。
首先,让我说我真的很欣赏所有响应,甚至那些与我的观点保持一致的人。
其次,我喜欢你的读者!
第三,我认为我们正在考虑并讨论这些问题是如此重要。 它让我们更好,更受教育,更加刻意的养护父母!
我想特别关注一个评论:
但是,如果你没有展示失败了,你怎么能说话?
并不是说,我说的是孕产量应该有一个孩子,她不想放弃撕掉她的手臂,但你有孩子的时间越长,你将越多。这就是为什么放置在最初的几天内发生的原因......是的,它与激素的时序很糟糕,但这就是为什么你花在先前的9个月(希望)讨论和制定这些决定并肯定的原因。
我看过多个夫妇通过失败的放置失败的放置失败。
你的女儿生物父母现在来找你,并说他们做了一个可怕的错误......你会给他们回来吗?
我希望答案是哎呀!他们是你的孩子!
我所看到的是,许多出生的母亲都希望TPR迅速发生,所以当他们知道他们不想父母时,他们并没有被迫与孩子结合,或者无法做到这一点,或者不能这样做。
如果有一个微米,所说,如果有3周的等待时间,他们会在他们被迫在他们不想花时间与他们的婴儿共度时光,他们会更加困难。较短的时间段不仅适用于养父母。他们也保护我们的母亲的心灵。
亲爱的读者,
首先,我相信,无论一个家庭有多少失败的展示位置,就是一个或二十五,我们仍然无法妥协。 我们不能进行做正确的,因为我们是那些受到伤害的人。 同样,我不想尽量减少养护者所面临的损失,导致他们采用。 这种损失是真实的和生成的,可怕的。 我还有经历过失败的展示位置的朋友,我们面临的情况,我们只被告知我们毕竟不会成为出生妈妈的选择。 Was it sad? Yes. Disappointing? Yes. Defeating? Yes.
但这是通过的本质。 养父母父母选择面对这些起伏,未知数,以及所有希望有一天他们会被婴儿放置的希望。
养父母----通过不是关于我们! We think it is. 该机构告诉我们它是。 But it's not!
你还提到妈妈有9个月来做出选择。 True. But carrying 婴儿的子宫不如她的手臂中的宝宝一样。 许多采用专业人士说妈妈不仅要决定家长和宝宝的出生之前放置,但决定必须是翻拍之后---因为,一旦婴儿在妈妈的怀里,这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。 那妈妈只要她需要做出选择,就有一个人需要采取。 可悲的是,我认为太多代理商播放了“最小”卡的最大值。 意思是,如果一个生物妈妈在出生后72小时开始签署她的权利,那么各机构在外面徘徊,准备在72小时内张开妈妈,所以他们希望在她改变主意之前让她签名。 :( 许多养父母能够与妈妈一起在医院 - 虽然它是良好的,但是养父母的存在可以作为双刃剑。 一个积极的是,养养父母可以支持妈妈和与宝宝的债券。 但一个压倒性的否定是,这么多的亲养人(社会工作者,辅导员,养父母,也许甚至医疗人员)的存在对妈妈施加了压力。
我看到了你的观点,那个较短的TPR指南可以让母亲受益。 我认为他们可以,也许,如果妈妈真的真的真的对放置真的。 但是从我的经历来看,许多出生的母亲(谁不是出生母亲,直到他们签署TPR)并不真正确定。 把你的宝宝放在父母永远是不自然的。 对于妈妈来说,这对“让她的宝宝带走了”是完全正常的。 当她放置宝宝采用时,我和一个女人在一起。 即使她知道并确信这是最好的决定,也没有正常或肯定的事情。
这使得在我看来,这是一个如此重要的意见,即有联邦TPR法,而不是国家对州法律。 在其他国家有30天的法律上,有些国家是如何疯狂的。 需要进行广泛的研究来确定“公平”的TPR法是什么。 老实说,我没有建议,但我不认为48个小时合适鉴于妈妈刚刚在几个小时前吃了几个小时前,然后被要求签署终止(强词,对)她的父母权利的文件。
我喜欢我们采用的县需要两件母亲想要放置的东西。 1: 她可以在48小时内签署TPR。 However.... 2: 她必须在法庭(通常是婴儿出生后一周左右的一周左右),在法官和她自己的律师之前,在TPR被视为官方之前回答有关她决定的问题。 他们质疑她确保她理解她的决定,并且她尚未以任何养护的家庭,原子能机构或其他人以任何方式胁迫。 从我的理解,她可能会在课程中申请出庭。
这意味着出生母亲必须决定2-3次是的,采用是她的选择。 她可能在出生前,出生后,再次,一周或更长时间。 与此同时,婴儿进入一个临时护理家,直到他受到良好的照顾,直到做出决定。
一名正在努力决定,后出生的妈妈,如果采用是她的宝宝的最佳选择,可以选择进入或者在给予她的宝宝在临时护理中,原子能机构支付(所以妈妈在这方面没有财务责任)。
最后,史蒂夫和我讨论了如果出生的父母在TPR签署并被法院正式接受后被送回孩子的父母会这样做。 我们会在什么时候回来孩子? 答案是,当孩子成为我们的时候,我们不会归还她。 意思是,当她的姐姐开始叫她姐姐时,当我们觉得我们真的是孩子的父母(可能需要几周或几个月的养家,当我们觉得回归孩子对孩子有害时。
我知道这是非常含糊的,但我确实相信它是态势。
总之,我认为最终,我认为所有的法律和规则都认为是亲养的父母和反生育父母,是因为采用是一个只能退税的业务。 如果一个妈妈父母,原子能机构丢失了金钱 - 他们投入咨询的时间和能量,达到帮助妈妈的国家援助等。 当出现安置时,该机构赚了一大笔资金(你好,看到了采用账单?!? eeek!). 该机构并没有从他们心中的善意中进行展示。
和遗憾的是,社会认为,生育父母是局势中的坏人,养父母作为“需要好家庭的贫困儿童的贫困儿童的救助者”。 对于我们来说,作为养父母来说,这对我们来说非常容易,因为我们的“收益”是完全归于父母的损失。 如果我们可以作为一个社会,继续通过众所周知的泥土拖累父母,我们可以将它们保持在我们觉得舒适的地方 - 在我们之下,小于。
这就是为什么我觉得养父母必须追求最良好的道德采用 因为在情况下持有权力 - 根据原子能机构(客户支付,客户收到),根据出生的父母(我们是那些据说将它全部拥有的人,并完全准备到父母)对社会(我们是好的,救生者)。
这是一个很大的责任。 而且它的生命改变。